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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年頭流行奢華風。但跟身邊親友談起所謂的奢華,看法卻很兩極、很矛盾。

 

台灣人似乎很喜歡感受所謂的奢華,卻又對此感到羞恥。

 

所以有些人一邊迷戀LV的包包,又一邊忙著強調:「仿的啦!」澄清自己並非敗家子/敗金女。

所以有些人一邊迷戀LV的包包,又一邊忙著強調:「真的喔!」用高傲武裝想像的敵意。

 

這種莫名的羞恥感來自於,一般社會認定生活奢華的人必定非敗家子/敗金女就是爆發戶,所以內心雖然期待,卻用仇富心態抒發自己的酸葡萄。而消費得起的人,則好像做壞事般的低調,不然就以「我就是爆發戶」的心態自我武裝。
 

我心目中的奢華卻並非如此。

 

如果能有台Steinway鋼琴,我覺得很奢華。

如果能有套四星以上的音響,我覺得很奢華。

如果能在百老匯和雪梨歌劇院觀看歌舞劇,我覺得很奢華。

如果能在廚藝精湛的高級餐廳,見識一下正統的法式料理,我也覺得很奢華。

 

這樣的奢華,只要我消費得起,我會堂堂正正、理所當然地消費。

 

所謂奢華,就是面對自己覺得享受的事情,用一種不計較負擔的從容態度,大大方方地去享樂,享受辛苦累積的成果。那本來就是種天經地義、理所當然的享受。
 

可若是一支我根本無法理解其價值的手錶戴在我手上,我卻感受不到半點奢華。

 

這是我個人對奢華的理解。

 

為什麼有錢人享受自己的財富,要躲躲藏藏?

為什麼有錢人享受自己的財富,要被人鄙視?

為什麼有錢人享受自己的財富,要讓人狂酸?

 

錢賺來不就是要花的?

錢既然要花,不就是要花得讓自己很爽嗎?

 

這中間我覺得根本就沒有社會公平還是倫理道德介入的餘地啊?!

 

除非這個花錢的過程,傷害到群眾對社會公平的期待。

除非說,有錢人享受財富是為了表達他比別人花得起錢,跟所謂「賤民」不同。

他花錢不是為了享受財富換取到的滿足,而是換取階級差異所得到的優越感。那麼民眾會因為這種階級歧視傷害到他們的自尊心,而訴諸社會公平。

 

原本我對這種觀念也不是很了解。直到我某次看到許純美細數她每樣行頭的花費,才體會到:「喔~原來作踐他人是可以得到快樂的。」(她用作踐別人得到快樂,觀眾則用作踐她得到快樂)。我那時才漸漸理解,就是因為有些人把錢拿來這麼用,所以社會對富人產生敵意;而因為這種敵意,一般人若想要享受奢侈的快樂,就必須躲躲藏藏見不得人,或用自大掩飾自己。

 

那麼社會對奢華的定義與觀念,就錯亂掉了。

 

奢華,是用更多的金錢,換取更精緻的享受;因為享受精緻,所以更加快樂。

而更多的金錢,只是為了得到更精緻的享受與生活,所必要的代價而已。那麼前題就應該是,這個享受要讓我能感受到快樂

 

我根本不懂得欣賞車子也不感興趣,買一部百萬名車對別人是奢華,對我只是浪費。

我完全不懂名錶的藝術感甚至根本不戴錶,百萬名錶的價值對我而言其實跟地攤貨相當。

 

很遺憾的是,我們的社會不斷告訴大家,為了得到幸福的生活,你應該努力去賺錢,才消費得起;卻忘記教大家如何去思考,等你賺到錢,你要怎樣用錢去買到相對的幸福感。

 

所以才有許純美這種,覺得花一百萬就能得到比花十萬多十倍快樂的可憐人。

 

我覺得她其實很可憐;她很有錢,卻不知道怎麼去用錢。

她用錢去買婚姻卻得不到愛情,

她用錢去買名牌卻得不到尊敬,

她用錢去買名聲卻只得到訕笑。

 

如果她懂得用錢,她會把錢用在「她買得到,而且能讓她快樂的東西」。她沒學過,也沒有人告訴她,所以並非她的錯。

 

擁有很多錢叫富有,用很多錢滿足物慾叫作奢侈;而奢侈能用對地方讓自己快樂,叫作品味。

以一種品味的態度,奢侈地換取精緻的享受;這是我對奢華的定義。

 

如此我終於理解為什麼在台灣,花大筆錢作奢華的消費總是得到負面印象。因為在台灣,奢華與品味的關連往往微乎其微。

 

我說奢華與品味常常無緣,倒不是說奢華等於沒品味。而是奢華活動的當事人很少依靠品味來挑選自己所要消費的目標。

 

比如說,我愛閱讀,我可以消費在書本;

比如說,我愛打扮,我可以消費在名牌衣飾彩妝與保養;

比如說,我愛藝術,我可以消費在藝術品與藝文活動;

比如說,我愛自然人文,我可以消費在旅遊。

 

而不是跟隨媒體所營造的「這樣就叫富有」的訊息隨之起舞。

 

品味並非所謂的上流人士才需要去學習,而是每個人都必須具備。

 

我想起以前看過的一個台灣作曲家的專訪內容(名字忘了,很失禮):

他當初赴法國留學,是為了精進小提琴琴藝,後來因為一件事情改學作曲--他有次參加一個肉店老闆的家庭聚會,結果信心全失;因為他發現在法國,幾個小商店老闆的琴藝都比他高明。於是他認定若繼續在小提琴發展,自己一生都不會有成就,遂決定改行。

 

他運氣真的很差,剛好都遇到業餘中的高手高手高高手。不過根據調查,在歐洲國家,平均每個人會一樣以上的樂器,而北歐國家則為兩樣多。當然他們並非人人都想成為音樂家;當他們學習音樂、讀書、或學習其他更多的東西,我想是為了準備。準備什麼呢?

 

準備當有朝一日自己消費得起時,金錢能夠有拿來交換快樂的地方。我認為,這就是品味。

 

台灣人會說,金錢買不到快樂;我卻覺得快樂其實是買得到的。但是能否買到、價格多少,要看你作了多少準備。

 

對一個缺乏感受力的人而言,當然再多金錢也買不到絲毫快樂。

但是對一個做好準備,使自己能在多個領域中得到快樂的人來說,用錢買快樂再簡單不過。

 

那麼,想成為哪種人呢?

 

是那個花點小錢舉辦家宴就很快樂的肉舖老闆?

還是把每樣東西都貼上標價,依舊很不快樂的阿美姊?

 

又做了多少準備呢?

 

奢華絕對不是一件讓人羞恥、見不得人的事情。那是一種生活、一種品味、一種得到快樂的捷徑;端看取得的方法,與準備的多寡。

 

我們這個只拚命賺錢,卻從不思考如何花錢的社會,這是亟需思考的事情。

我想首要之務,是要從學習那些「沒用的東西」以使金錢有換取快樂的空間開始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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